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
 > 妇工园地 > 工作动态

自治区妇联项目评估组对我盟妇女维权项目开展评估工作


12月2日至4日,自治区妇联挂职副主席郭静丽、自治区妇联权益部部长魏云玲、工作人员孙娟,大华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内蒙古分所咨询助理韩苑一行4人到我盟对2019年“蒲公英”内蒙古妇女儿童权益服务项目进行绩效评估,并检查指导妇女儿童维权工作

评估组一行,先后到内蒙古广安律师事务所、额济纳旗家庭教育协会2个项目实施单位进行评估。评估以听取汇报、现场查阅档案资料、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。每到一处,在听取汇报、查阅资料的同时,评估组还与项目实施单位人员及受助人员代表进行座谈,详细了解项目实施情况、目前存在的困难及意见建议。

期间,评估组还对妇女维权工作进行调研。在“阿拉善盟家庭暴力庇护中心,”实地查看庇护室、活动场所、心理咨询室等,建议庇护中心要加强与社区的联系,不断增强群众对救助工作的参与度和认同度。在阿左旗“婚姻家庭辅导调解室”,了解近年工作开展情况,查阅档案资料,希望妇联立足婚调室这一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的主阵地,在家庭平安、社会稳定发挥好“减压器”和“润滑剂”的作用。在额济纳旗新村社区蓝精灵幼儿园儿童之家,察看了儿童之家活动场地、软硬件设施,了解了儿童之家建设管理运行情况,并希望儿童之家立足实际开展活动、提供服务,发挥好“儿童之家”在家庭教育、儿童关爱等方面的独特作用,真正把“儿童之家”建设成为广大儿童找得着、靠得住的快乐之家。

通过3天的现场评估,自治区妇联评估组充分肯定了阿盟在实施2019年“蒲公英”内蒙古妇女儿童权益服务项目工作中取得的成绩,认为阿拉善盟项目工作行动积极,工作扎实,效果明显,特别是盟、旗妇联高度重视,立足实际申报妇女儿童维权服务项目,强化项目监督管理,使得项目进展有序各项目实施单位在人手少、工作量大、项目经费少的情况下,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,彰显了“小”项目在维护家庭和谐社会稳定中的大作用。同时,评估组也指出了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档案资料需进一步规范、宣传力度不够等问题。

    “蒲公英”内蒙古妇女儿童维权服务项目,是自治区妇联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实施的维权项目。盟妇联从2017年开始实施此项目。为推进“蒲公英”内蒙古妇女儿童维权服务项目的实施,盟妇联积极与相关社会组织协调配合,立足阿盟实际申报妇女儿童维权服务项目。三年来,经过层层筛选、推荐申报,争取到“阿拉善盟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及法律援助服务项目”“额济纳旗妇女儿童整合性服务项目”等6个项目在我盟实施,项目资金共计15.5万元。同时,认真履行项目监管单位监管职责。根据自治区妇联的相关要求,及时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妇女儿童维权服务项目协议书,及时跟进项目;多次深入项目实施单位进行检查和指导,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照专业化、规范化的原则,严格实施项目计划,在项目运行、财务管理、资料整理等方面做好相关工作;对于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,积极协助,及时解决。

       通过实施“蒲公英”内蒙古妇女儿童维权服务项目,妇联组织凝聚了一批具有高度责任心和正义感的法律、心理专业工作者,为在婚姻家庭关系方面受到困扰、需要帮助的妇女和家庭提供了更加专业的、方便快捷的法律、心理咨询和服务。三年来,通过项目免费解答妇女群众来电来访法律咨询300余次;开展法制、心理知识宣传培训60余场次,培训人数2000余人;代理妇女权益保护案件近20件;印制《妇女权益保护》、《未成年人保护》、《反家庭暴力法》以及《平安家园建设》4种宣传材料8000册;举办2期基层妇女干部维权能力提升班,培训苏木镇妇联主席100余人次。项目的实施,提高了广大妇女的法律素质,增强了广大妇女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,有效地维护了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。同时,拓展了妇联维权服务内容,提升了妇联维权工作的社会化水平,延伸了妇联维权工作手臂。


编辑:
信息来源:盟妇联